即将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审议的修定案的实质是规范用户在社交网络上传播的个人信息。2019 年社交媒体用户经常发布有关警察的个人信息,导致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自己甚至他们的家人时不时会受到公众的跟踪。然而,抗议积极分子有时也遇到令人不可接受的干涉私生活的情况。在所有情况下,迫害受害者的人都使用了第三方发布的关于受害者的敏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家庭成员信息等。香港《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法》修订案旨在防止此类信息的传播。修订案把未经当事人同意在社交网络上披露个人数据称作犯罪,违者将面临最高100万港元(合12.9万美元)的罚款,或者最高五年的监禁。
问题在于,各个国际互联网公司认为,香港《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法》修订案可能不是很具体,因此为对相应违规行进行宽泛解释提供了机会。例如,尚不清楚哪些信息将被视为敏感的个人数据。此外,措辞模糊可能导致社交网络及其负责人员对用户传播的内容负责。因此,如果《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法》修订案获得通过,将为香港科技公司代表制造遭到刑事追诉的极大风险。因此,包括谷歌、脸书和推特等科技公司在内的亚洲互联网联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在一封信中说,停止任何活动并缩减投资将更为简单。
“香港政府及内地事务局建议修订《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法》,是基于对港独和乱港分子破坏香港社会政治稳定的行为所制订,也是为了推动香港进一步由乱转治的过程。脸书、推特和谷歌都不是纯粹没有政治色彩的网络公司,这些公司在反华、乱港方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旦《保护法》修订,他们一些客观的反华乱港业务或港独分子刷存在感业务的频率会下降,使得后台老板使用他们的网络工具不再便利,自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的业务推进”。
中国率先提出所谓网络空间主权的概念。2014年,在中国乌镇举行的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表示,互联网主权是国家主权的延伸,任何国家都有权依法监管国家互联网网段(National Internet Segment)。他呼吁尊重每个国家监管本国网络空间的权利。
许多国家都喜欢这个概念。例如,俄罗斯2019年通过了《主权符文法》。根据这项法律,俄罗斯联邦当局有权控制内容路由,并创建最高级的根域名服务器的本国同类产品,以防俄罗斯与全球网络断开连接。俄罗斯后来还通过了监管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一系列法律,其中包括社交网络本身有义务发现和封锁非法信息的法律已经自2021年起生效。
土耳其也不甘落后。自2020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的第 7253 号法律(关于社交网络的监管)要求外国社交网络在土耳其开设自己的办事处,且领导应该由土耳其公民出任。顺便说一句,俄罗斯不久前也通过了一项类似的法律,即所谓的《社交网络落地法》。的确,日活超过100万人的土耳其社交网络和服务才受到监管,而俄罗斯这个门槛要低一半。无论怎样,各国法律还要求各平台删除应该遭到禁止的内容,土耳其法律规定必须在48小时内删除,俄罗斯——在24 小时内。
俄罗斯.ru /.рф 域名协调中心副主任安德烈·罗曼诺夫告诉卫星通讯社,信息空间的主权原则往往与全球各个互联网公司的商业利益相矛盾。因此,后者当然对此类监管持负面看法。
“只能说,网络空间主权的概念,正如个别国家所理解的那样,与商业全球化的思想和世界科技集团的工作相矛盾。我们不仅可以在互联网上观察到这些矛盾。时间将证明,这些矛盾将不可调和到什么程度。我觉得,参与过程的各方的野心目前让人不容乐观”。
顺便说一句,推特忽略了许多国家/地区的内容监管要求。例如,印度多次指出,推特公司不配合审查内容,不遵守新立法,并威胁会有“意想不到的后果”。最终,印度当局不久前宣布,推特公司正在失去对社交网络用户所发布内容担责的“豁免权”。这样,就像香港的情况一样,推特公司及其代表也将因用户所发布的内容而面临受到法院审理的威胁。
按照俄罗斯联邦通信、信息技术和大众媒体监督管理局(Roskomnadzor)最近对互联网上外国社交网络和平台的检查结果,发现自 2015 年以来,脸书和Instagram在俄罗斯没有删除 3700多条违禁材料,并违反俄罗斯法律的要求,未对俄罗斯用户数据进行本地化处理。俄罗斯联邦通信、信息技术和大众媒体监督管理局为此开出了4300万卢布的罚金。俄罗斯监管机构在对待推特公司上走得更远:开始强行减慢服务器的工作,并威胁未来完全封锁。实际上,推特公司作出迎合姿态,且承诺删除全部违禁内容。可以认为,俄罗斯监管部门和推特公司目前已经达成某种相互谅解。
截至目前,除了很久前就基本上封锁西方流行的互联网服务的中国之外,大多国家仅限于对不遵守本国立法的行为处以罚款。当然,对脸书、推特或谷歌等公司来说,支付这些罚款比按照每个特定国家的要求调整公司的信息政策要简单些。从另一方面来说,随着各国准备追究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全球互联网公司将更难忽略法律要求。
如果说考虑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只有750万人口,在香港的情况下,各个互联网公司确实可以离开市场,但在印度的情况下,这个数字是行不通的。印度超过10亿人口对全球科技公司来说是一块非常诱人的馅饼。各公司未必能够允许自己失去这样的市场份额。同样的情况也涉及到俄罗斯,比如,一个油管公司就拥有6000多万个独一无二的用户。各个互联网公司多半将根据每个具体市场对自身业务的商业重要性来采取行动。尽管如此,问题仍然是开放性的:一旦有一天开了先例,各公司将如何能够解释所执行政策的差别?这可不正是推进中的全球信息空间国家网段的主权概念吗?